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合集五篇)


公共管理 2023-08-09 17:28:19 公共管理
[摘要]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既是各个朝代和国家稳定的根源,也是各个国家所追求的目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合集五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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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既是各个朝代和国家稳定的根源,也是各个国家所追求的目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合集五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篇1

摘要:迎合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要求,以抚顺市为例,研究政府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内涵、作用及价值,以及抚顺市政府发展“互联网+”的现状,并为抚顺市政府未来如何发展“互联网+”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政务服务”;抚顺市;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6-0151-02

2016年4月19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总书记发表讲话指出统筹发展电子政务,用信息化实现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对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必须予以积极回应。本文以抚顺市为例,探讨地方政府在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建议,希望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抚顺市政府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

政府在“互联网+”时代,从信息公开、公民参与到政务服务,“互联网+”以过去不断发展试错的模式探索前进,对政府管理也是不断地渗透,从领导信箱、在线留言板到信息公开专栏到网上政务大厅,不断考验政府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变化能力。在推动各行各业“互联网+”发展融合的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是双重的,既是改革者又是体验着,既要适应“互联网+”带来的冲击,又要管理“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诸多问题。

1.惠利民生。利用“互联网+”,发展服务型政府,做到“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现实社会多头管理的问题突出,公民办一件事情需要跑许多部门、开许多证明,如何利用互联网,如何实现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是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让公民了解办事程序,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是服务型政府要实现的目标。广州迎合“互联网+”时代变化,开通微信城市端口,作为“互联网+”政务的破局者,通过开通网上挂号缴费、汽车违章办理缴费、出入境业务等等,节省人力物力的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使得公共服务更加公平[1]。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国情,发展“互联网+”优化资源配置,有需求的群体可以受益与公共资源的网络普及与跨区域优化配置,真正实现公共资源的均等化。

2.加强监管。政府管理对于市场的监管,人民财产的安全,乃至整个社会稳定都是非常必要的。管理中,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互联网+”时代发展迅速,目前现行的法律制度不能完全满足时代的要求,对于新兴行业的管理制度存在缺失,有风险与不确定的存在,给政府管理造成难题。比如现在网上销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显得模糊,既不是卖方,也不是买方,网络时间及空间的打破就给管理部门提出难题。近年来,网络金融创新模式层出不穷,对于政府来说,在监管层面,由于“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的缺失,许多金融行为的合法性和人民的资金安全性均受到威胁,这些都需要政府加强监管[2]。

二、抚顺市政府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现状

1.“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已经在抚顺市政府服务中有所体现。据了解,如抚顺公证处已经在省公证处的支持下完成了一部分信息可以在网上申请,微信端城市服务已经有抚顺公证处的接入点,完成简单的如出国留学申请、探亲旅游、商务劳务等基本问题申报。在民生方面,如政务服务的医疗方面,远程会诊也是政务服务一项体现,抚顺市各大医院基本实现远程会诊,微课堂等诊疗培训也在各医院之间展开。

2.抚顺市政府发展“互联网+”的思维已经建立,但并没有很好利用“互联网+”的平台,抚顺政务网的数据更新相对较慢。政务微博的应用也具有即时性,没有真正利用起来,回答与反馈机制建立存在障碍。

3.作为基础设施的便民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也仅停留在最初阶段。截至2018年9月,抚顺“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綜合管理平台完成可研编制和政府采购程序,系统正式落地推广还需要相当长时间。在“互联网+”政府服务的推广进程中,同级别城市的推广进度相对缓慢。

4.没有完全适应“互联网+”对原有行业管理体系与管理方式带来的冲击。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互联网+”渗透到各个领域后国家政策与“互联网+”发展速度不相匹配,政府需加速政策学习与管理,以应对“互联网+”时代的变化。

三、抚顺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建议

1.利用“互联网+”平台,发挥互联网的信息化载体作用。同时加大政企合作,推动服务平台建立,如政府公众号、政府机构服务信息和互联网企业媒体平台结合,推动在线政务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政府应很好地利用这个新媒体,做好在线政务的探索和完善,实现预约、审批、办理、查询等业务的进一步一体化服务,增强移动端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2.促进公共数据和基础设施整合。数据是财富,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打破信息孤岛格局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奋斗目标。依托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进数据的集中共享,解决政府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盲人摸象”状况。

3.注重发展互联网+政务的四种模式。模式一,O2O模式(onlinetooffline),即线上推广输入信息,线下办理,真正做到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模式二,P2P模式(pointtopoint),指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利用大数据所实现的点对点服务。政府通过感知用户需求,跟踪客户办事流程,个性化服务的提供,也可供给政府做政策修改建议等。模式三,M2M模式(machinetoman),智能化的自助客服,24小时面对客户的实时咨询,这就要求对用户问题的归纳、汇总与分析处理,识别定位客户的即时需求,避免所答非所问的情况发生。模式四,C2G模式(customertogovernment),政府由服务提供者变身为需求的管理者与创新服务设计者,大量存在于公众生活、工作、教育、医疗等切身利益垂直行业政务服务平台。

4.注重知识更新,新法律法规的落实需要各部门与时俱进。2017年6月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2017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2017年10月,《电子商务法》二次审议。这些法律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变革,适应于我们管理中出现的种种新问题、新挑战。作为管理部门,一定做到紧跟法律法规更新速度,有法必依,让人民的财产受到应有的保障。

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政务服务的新思维、新模式、新案例频现,虽然“互联网+”时代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不能给出笃定的结论,但积极创新,拥抱变革,抚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是非凡的。

参考文献:

[1] 屈丽丽.“互联网+”中国已走在全球前列[J].商学院,2015-04-08.

[2] 陶景洲.“互联网+”带来太多法律难题[EB/OL].财新网—财新周刊频道,2015-03-23.

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篇2

政务服务作为政府服务的核心,既是政府的基础职能,也是公共权力运行的起点,更是政府使命价值的回归。[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是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支撑。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迅速发展,在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府绩效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务环境的新期待,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向纵深发展已刻不容缓。

一、政务服务的基本内涵

对于政务服务的定义和内涵,目前国内尚没有统一认识。从行为角度看,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的行为。[2]从过程角度看,政务服务是指在公民本位理念的指导下,以高效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目标,通过合理规范的协调运转,不断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3]概括而言,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具有依申请实施特征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行为。

从理念上看,政务服务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树立“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思想,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人民利益至上,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从政府职能范围看,政务服务要求政府职能是有限的,主要是做市场和个人不能做、不愿做或做不好的事情,即主要是提供维护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维护性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财产权利和公民权利、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这是服务型政府的基石;社会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指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性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体现。从政府运行机制看,政府只能在法律和人民授权的范围内行事和提供服务,要么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要么经过了一定的民主法定程序。从服务方式和手段看,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使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尽可能避免给居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方便、快捷、高效、优质地为民服务,增强民众的亲切感和满意度。从政府行为后果看,政务服务因其自身的民主特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和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对于其失职行为,公民有权提出质询和责任追究。

二、我国政务服务发展的历程、模式与成效

(一)发展历程

作为政府服务的一种创新,我国政务服务建设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大体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变。

1.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分散审批向集中受理转变。20世纪80年代末,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集中审批应运而生。1995年,深圳市成立对外投资服务中心。1999年,浙江金华市将46个部门集中起来提供柜台式审批服务。2004年,江苏镇江市在全国率先推出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4]截至2012年底,全国建成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已超过3000家。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我国的一项创举,打破了过去各职能部门分散式、封闭式的行政审批模式,形成了超市型的集中受理审批格局。

2.组建行政审批局,推动集中受理向集约办理转变。2008年,成都市武侯区在全国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开始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创新探索。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宁夏银川市、河北威县等地行政审批局相继成立。2015年,中编办选择江苏南通市、盱眙县等地开展行政审批局国家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11个省(区、市)的54个市、县、区成立了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的建立,推动了行政审批权从简单的空间集中向职能整合、资源集约转变。

3.构建政务服务网,推动集约办理向集成服务转变。2012年,湖北襄阳市在全国首开先河,利用互联网开发了联审联办工作平台。2014年,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一站式集成全省政府部门网上服务资源。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全国政务服务网建设进入了快车道,许多地方和部门还开通了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集成平台。政务服务网形成了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政务服务集成集群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二)运行模式

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务服务模式。一是以海南省为代表的“三集中”审批模式。从2007年开始,海南省就全面推行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职能“三集中”。目前,该省34个省级部门(其中5个中直部门)、683项审批事项进驻省政务中心集中办理。[5]二是以成都市为代表的“一窗式”并联审批模式。2004年,成都市建成全国首家省、市同址办公的政务服务中心,由一个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审批申请,各部门办完相关手续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对外发放。“一窗式”审批变申请人跑路为政府内部运转,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以新泰市为代表的“标准化+政务服务”模式。2005年,山东新泰市把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标准化改造,形成了通用基础、服务提供、管理和岗位工作4大支柱、17个子体系、1195项标准。通过标准化把抽象的行政行为具体化,有效破解了政务服务规范化运作的难题。四是以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代表的“行政审批局”模式。201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正式组建行政审批局,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行政审批局将原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推动了行政审批权与事中事后监管权的分离。五是以浙江省为代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2014年6月建成运行的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覆盖43个省级部门、101个市县政府、31个开发区,实现省、市、县三级4000多个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审批和规范管理,以及婚育、教育、就医等15类400余项网上便民服务。[6]

(三)主要成效

各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7]首先,政府职能科学化,进一步推动了简政放权。以江苏省为例,2014年以来已累计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709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116项,精简幅度达60.7%。其次,运行机制程序化,进一步改进了服务方式。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运行环节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基本实现了“每个项目有程序、每个程序有监管、每项监管有标准”,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第三,审批流程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比如,贵州省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实现所有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理环节不足4个、平均办理时限不足13个工作日、平均申请材料不足7个,申请人到实体大厅办理同一件事原则不超过2次。[8]第四,服务质量标准化,进一步提升了居民满意度。调查显示,近年来城乡居民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改善,2016年有63.3%的受访者对本地政府服务和办事效率表示满意,较上年提高3.44个百分点。[9]

三、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从各地实践看,政务服务工作中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顶层设计有待加强

一是法律定位不明确。[10]至今没有法律法规对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等作出规定,也未对其职能进行法律授权,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等仍处于“夹缝中求生存”。二是机构名称不统一。从政务中心、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到市民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名称繁杂,形态多样,中心是一个场所还是一个机构仍存疑义。三是机构性质不明晰。有的是政府派出机构,有的是政府直属机构,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属临时机构由政府办或其他部门代管,领导配备及人员混编情况严重。四是职能范围不一致。有的侧重改善投资环境,有的侧重提高行政效能,有的侧重约束行政权力,有的侧重方便群众办事,窗口办结功能有限,便民服务也相对不足。[11]

(二)部门协同阻力较大,行政改革有待深入

一是行政权力划分不清晰。横向看,不同部门间职能重叠、责任不清,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现象严重;[12]纵向看,不同层级政府间过于强调“上下一致”,没有体现不同层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此外,行政审批局成立后,审批权、监督权如何划分,还是一片“盲区”。二是部门协同合作阻力较大。谁都不肯让出本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跨部门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的难度较大,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难度更大。三是部门放权不到位。有的部门将一些无关紧要的审批项目放在中心办理,对“含金量高”的审批项目却不肯向窗口授权。食品生产许可、娱乐场所审批等,目前大多没有下放到县。四是项目审批存在体外循环。有的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仍分散在多个科室;有的还需经过国家、省、市、县等多个层级,特别是涉及工商、税务、国土、环保等垂直管理部门事项时,[13]大多仍是“厅内接件厅外办”。

(三)各地发展不够平衡,推进机制有待健全

一是推进动力不稳定。在现行体制下,政务服务中心的权威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与否,随着领导岗位调整,政务服务推进力度“时大时小”,推进速度“时快时慢”。二是建设标准不统一。省、市、县不同层级政府有多大行政审批权限,与之相适应的政务服务中心需要多大规模、多少编制、多少经费,全国尚没有明确的统一指导。三是服务内容不一致。政务服务中心所提供的绝大部分服务由城市居民享有,农村居民或多或少地被排除在多项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之外。[14]

(四)政务服务流程不够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乏力

一是流程缺乏统一规范。各部门制定的审批流程,在审批依据、申报资料、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时限等方面差别较大,流程有繁有简,时限有长有短,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15]二是流程透明度较低。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审批条件、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不公开或是有选择的公开,即使部分内容公开了,需要了解信息的也无从查找。三是流程监督环节薄弱。[16]各种监督主体之间关系尚未理顺,彼此间缺乏联系沟通,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中介组织有待规范。中介评审中独家指定、重复评估、时间过长、收费过高、“体外梗阻”等问题普遍存在,一般审批机关办理时限在二三十天,中介评审却要一年半载。[17]

(五)线上线下平台发展不同步,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

一是重复建设现象较为普遍。[18]电子政务的内涵和边界不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务服务信息化管理事权划分不清晰,政务服务系统分散建设、重复建设较为普遍,形成了诸多“信息孤岛”“数字鸿沟”和“数据烟囱”。二是政务服务应用有待加强。有的“重建设、轻应用”,热衷于硬件建设,致使很多项目“建而不用”;有的“重管理、轻服务”,“提供的服务不需要、需要的服务找不到”成为政务网站的普遍问题。三是信息共享尚未取得根本突破。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这“老三难”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据调查,区域部门间基本实现共享的省份仅占13%,区域部门间少量实现共享的地市和区县仅占32%和28%。[19]有的业务系统兼容性不高,导致数据多次录入、反复提交。

四、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机制的对策建议

政务服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自身改革,事关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创新制度供给,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运行机制,成为推动政务服务关键性改革取得更大突破的必然选择。

(一)健全职能整合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整合,既是减少和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有效路径,也是突破部门壁垒、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的根本举措。一是深化大部制改革。按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把多种关联紧密的政务事务交由一个部门管辖,避免因职能过细引起的横向协调困难,有效解决部门间职能重复、多头管理、交叉扯皮等问题,促进行政资源优化配置。二是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加快将分散在审批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对外服务,避免一个部门内多头审批。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成立行政审批局,开展集中审批改革试点。三是加大减权放权力度。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转则转”的原则,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将行政审批严格限定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二)健全业务协同机制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不突破各自“边界”的前提下,相互配合、协调合作,共同破解政府“碎片化”“部门化”困境,为公众提供便捷、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一是加强部门横向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问题。二是强化府际纵向联动。有些行政审批或者服务项目需要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沟通合作,应理顺上下级关系,通过互联网技术,形成“省—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的多级联动机制,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三是推进数据共建共享。编制政务服务通用软件,加快省、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网,推动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完善共建共用的数据共享机制,将离散或串行的审批流程优化为并行业务流程,形成扁平化网络化的政务服务格局,提升政务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

(三)健全规范管理机制

规范化既是政府服务行为重复特点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审批环节无缝衔接的重要前提,更是向公众提供无差别优质政务服务的有力工具。一是制定和实施权责清单。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个人的行为边界,“法无禁止即可为”。每一权力事项按同一名称和编码输入政府权力运行平台和政务服务系统,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信息、数据和统计标准体系,推进共性关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研究制定政务服务标准整体框架,包括机构名称、硬件设施、窗口设计、服务事项、规章制度、办理流程、信息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等方面内容,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三是严格中介服务管理。聚焦投资建设领域“一长四多”问题,集中整治“红顶中介”,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验等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加快清理涉企项目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四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格限制执法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四)健全网络服务机制

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运行。一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政务服务资源,加快构建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相融合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请求响应服务等手段,解决分布式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协作问题,实现政务服务“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减少“线下到处跑、线上到处找”的困扰。二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数据有效对接为抓手,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向网上延伸,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以政务信息化倒逼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不仅申请人可一站办理,审批人也能一站办结,真正做到“一网一门一端一号一码”。三是加快政务服务网迭代更新。政务服务网建设往往采用立项方式,对系统开发人员的技术和经验依赖性较高,难以在一次设计中面面俱到,必须坚持应用需求导向,在需求与开发的多次迭代中,不断完善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模式。

(五)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20多年各地的探索实践后,当前必须强化自上而下的统一指导、“一标推进”。要从上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领作用,明确政务服务改革方向,完善制度框架,强化政策供给,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从目前的“自下而上”转变到“自上而下”“上下联动”上来。与此同时,要从下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比如,江苏省吴江市成立行政服务局,将行政服务中心由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江苏省南通市所辖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行政审批局;四川省、福建省福州市率先颁布政务服务地方性法规;安徽省制定各类标准2000多项,初步形成了涵盖政务服务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等等。这些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在更高层面予以推广。

(六)健全法规保障机制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迫切需要加大立法力度,加快构建适应我国政务服务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是抓紧制定政务服务管理法规。从法律上厘清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机构的名称性质、组织架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等,规范政务服务的建设、运行和监管,消除行政审批中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现象。二是抓紧制定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管理法规。认真梳理《合同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中与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相抵触的法律条款,根据情况予以废止或修改完善,明确电子公章、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等的法律效力,为政务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与政策支撑。

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篇3

我区围绕政务服务中群众的“堵点”和“痛点”,从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推行“一口式”集成服务,加快攻克重点领域审批改革难题,创新服务及监管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群众对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出更高要求,而影响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的主要有,一是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有待进一步在梳理法规政策基础上细化操作方案,杜绝前台不同受理窗口不同标准的情况。同时,部分职能部门的后台审批标准不统一,且未能及时向前台告知到位,导致部分审批事项的审件流程相对繁冗。二是部门沟通联动范围和深度不够,业务系统没有对接,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卡住很多事项进一步简化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的咽喉,无论准入还是监管都没能完全适应市场的需求。很多部门使用的系统数量多、功能有交叉,有些部门正在使用的系统有十几个,重复录入工作多,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网上办事用户端体验感不好,虽然我区绝大部分事项已实现“一网通办”,但群众选择网上办事的少,一方面是因为网上申请人与审批人员不能实时沟通,提交材料的审核通过率低。另一方面是因为提交申请时需要扫描上传大量的材料,且在网上审批通过后仍需到窗口提交一次书面材料。

主要对策建议,一是根据同一种事项不同情形制作子事项办事指南,将所有情形的子事项办事指南公示并录入全区统一的业务受理系统。进一步规范细化事项收件材料清单、分类制作办事流程,做到群众办事“照单抓药”,窗口人员“傻瓜式收件”。二是力推多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开展联审联验,加快业务系统平台对接,特别是加快建设工程联审平台的建立,并与市平台做好对接。优先推进上下游关联紧密的业务数据对接,保障数据更新。系统推进联审联办,将垂直管理部门与本级政府的部门一并纳入审批许可的业务整合,找出所有事项、环节之间的法律关系、业务关系和逻辑关系,由关联性入手改善审批运作。三是大力推广电子签名和电子档案的应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大力推进移动办理和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的智慧政务模式,与传统网上申请不同,智慧政务办理模式无需申请人填写书式表格,大部分申请材料自动生成,手写签名与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而且在申请过程中可与受理人员即时视讯沟通,生成的电子材料可以随时修改,解决了传统网上办事的难点问题。

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篇4

一、案由

近年来,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推进,各级各部门构建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网上服务事项不全、各级各部门自建开发的审批服务系统未全面整合、信息共享程度低、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便捷度不高、政务服务效能低等问题。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需要自上而下加强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整合,突破数据壁垒,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实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果。

二、案据

2016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对全国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予以明确,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原则,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制约因素:一是政务服务系统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贵州政务服务网为例。全省统一开发建设使用的贵州政务服务网虽多次升级改造,但仍不能满足所有进驻部门办事需求。群众办事仅限于在信息公开、预约、表单下载、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等层面,在使用部门的数据储存、统计分析、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安全保密及共享等方面还不能提供完整支撑。二是各级各部门开发使用不同的业务软件,接口不统一,造成信息多次重复录入,再加上可供共享的基础数据量小、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熟悉度不高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化不足等原因,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意识不强、应用能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三是存在“信息孤岛”。由于缺乏高效的数据统筹和高效的数据分析手段,未形成信息全面、集中的数据库,各级各部门间数据“保密”太多,数据壁垒依然没有打破,进一步造成数据隔阂,制约了信息共享。四是系统开发时数据采集不够,导致开发的系统不能同时满足各级各部门审批、数据储存、调用、共享需求,对政务服务有用的存量数据少。

三、建议

(一)持续将“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向深入。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通过梳理进驻公共服务事项、拓展服务范围,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全覆盖,努力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五全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整合资源,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加快推进区域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进行对接,借鉴各类已成熟电子平台优点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支持政务服务信息资源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协同共享,推进各类政务网、政务终端向政务服务网移动端整合,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

(三)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资料电子化、数据化。制定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入库、共享的相关标准体系,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采集、分类、发布、公开和共用标准,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互认共享。

政务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篇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地区之一,南京于2016年12月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南京市审计局对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发改委、政务办、编办等12个部门。从审计调查结果来看,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显著,“不见面审批”为老百姓办事提供了便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助推改善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以“放管服”为核心,以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数据共享和流程优化为重点,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支撑,采取线上办事为主、线下办事为补充的新模式,“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有力促进了南京市政务服务效能的提升和营商环境的改善。据普华永道发布的《2018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报告》显示,南京营商环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位列第11位,比上年提升两位。

一是推进落实“一张网”建设成效显著。在省内率先上线市级政务服务旗舰店,完成政务综合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形成覆盖市区两级的“一站式”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三级四同”(省市区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的要求,市区共梳理完成权力清单6.6万个,实现权力事项标准化和内容在“一张网”公开;2017年9月底完成江苏省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的目标要求,实现审批结果快递送达。2017年,政务窗口办件平均用时4.1天,非常满意率高达96.5%。2018年企业网上登记达98%。

二是“不见面审批”效能提升明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内外网数据交换并反馈审批结果,实现全程不见面登记,新开办企业更加便利;2017年6月,不动产登记平台上线,提供“一次排队、一窗受理、一键缴费、免费快递”一条龙服务;出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限期完成实施方案》,优化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扩大企业注册登记手机客户端受理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激活市场活力。2017年新注册成立各类企业8.3万户;2018年上半年新设立市场主体10.5万户,平均每个工作日新设立市场主体854户。

三是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实现初步汇聚和应用。编制《南京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筹划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拟建设项目和数据资源需求,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建成数据共享平台,已实现23个部门32个子系统接入;积极利用共享数据为各部门提供服务,如每月向人社部门提供低收入人口数据比对结果,全年共比对数据达2万余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责交叉、机构设置不够合理。目前,南京市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的有政府办公厅、政务办、市发改委、编办、信息中心等多个部门,传统的条块管理模式导致多头管理、工作交叉、权责不清的现象仍然存在,虽然建立了一定的统筹机制,但多头管理、工作交叉、权责不清现象仍然存在,尚未真正做到统筹全市大数据的规划、管理、开发和利用。相比而言,上海、杭州、广州、贵阳、沈阳等城市相继设立专门的大数据管理局,对全市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其中杭州市数据资源局、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均为正局级政府组成单位。

(二)数据共享不充分、开发利用不足。在数据共享上,目前南京部分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已与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对接,但国家和省建的业务系统及其他市建业务系统未纳入共享平台,降低了审批效率;共享平台的数据信息不完整,如电子证照缺少结婚登记信息等,不能满足政务服务的需要。在数据开发利用上,虽然建立了政府数据开发平台,但是开放的数据十分有限,且实际可利用的不多。另外,南京于2014年启用数据交换平台,目前共有26家单位通过该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但各单位对数据资源的整合、挖掘、利用程度不够,未能真正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在各个领域发挥作用。相比而言,深圳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开放了35个部门、10个区级政府涉及民生服务、教育科技等14大类的1243个数据目录,开放数据总量1.09亿条,开放数据接口988个,累计被调用150多万次。

(三)政务服务事项库不完善、“全程网办”发展不平衡。截至审计期间,南京市880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中,尚有426项无法在线办理,占总数4.84%;478项没有事项编码,占5.43%;48项的编码、名称、设定依据不一致;还有202项不在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中,无法在“一张网”上公开展示和在线受理。市本级和各区之间“全程网上办理”发展不平衡。从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情况看,截至2018年9月26日,开展较好的秦淮区、南京经济开发区全程网办比重分别达96.15%、95.90%,而市本级、玄武区全程网办比重分别为75.87%、75.10%,有待提高。

(四)政务信息系统应用整合不到位。一方面,一些部门的业务系统没有覆盖到各区,影响网上办理效率。如某区环保局因市环保局业务系统尚未覆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仍要通过纸质件流转办理。另一方面,系统应用存在梗阻。一些部门对审批事项全程信息化应用不积极,仍在采取传统录入方式推送数据,审批档案以纸质为主,缺少电子留痕,网上政务大厅设置也不科学,用户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五)政务服务效能与群众期望还存在差距、网上政务大厅设置不够便捷。审计人员在政务大厅向办事个人、企业发放120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超65%的受访者对“不见面审批”改革成效比较满意,但还是习惯到政务中心柜台办理;有近半数的受访者表示未听说过“不见面审批”,在政务大厅办事往往要跑两次或两次以上,主要是因为审批部门多、环节多,报送材料复杂,事先没有查询到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或查询到的信息不准确等。

三、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市级层面的大数据管理局。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归并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委、市信息中心等部门相关职能,在市级层面成立统一的大数据管理机构,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的归集、共享、应用,以及政务信息系统的开发、技术支撑、运维管理等纳入其职能,解决好多头管理的现象,推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制度规定,以制度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动打破“数据孤岛”和部门壁垒,促进数据的集聚、共享与应用,让数据创造价值,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赢”。

(二)搭建政策服务平台,有效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南京出台了《南京优化营商环境100条》,而打通“难点、痛点、堵点”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政策落地。审计走访发现,中小微企业对政府的相关政策并不十分了解,政策未发挥最佳效应。建议以“互联网+”大数据为载体,建立“互联网+创客”政策服务综合平台,政府部门及时在平台上发布、解读最新政策,与企业互动交流,帮助答疑解惑,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企业的感受度、获得感,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创新创业。

(三)建立合理考评机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难点、堵点问题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强工作统筹;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研究分析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细化考核指标,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问责追责;引入第三方评估,让市场主体评价服务绩效,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四)加大数据开放力度,提升数据共享和运用水平。政务数据的共享不仅能有效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能避免政务信息资源的重复建设与闲置、浪费,还能有效的增强政府行政的公开化、透明化。在保障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政务数据开放力度,面向社会逐步开放交通、商事服务、社会信用、社保、健康医疗、教育等各领域的政府数据,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全过程信息服务。

(五)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完善“一张网”建设。坚持用户思维,紧扣用户需求,推动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优化并联审批流程,实现并联审批事项协同办理、全过程留痕。细化不见面审批标准,梳理规范审批事项清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不见面审批改革的认知度。在市级层面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部门业务系统向区级延伸覆盖。(执笔:王国清陈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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